:::
基隆港務局-生活資訊網
基港局
回首頁 英語版 兒童版 網站導覽 服務台 局長信箱 客輪船期 全文檢索 招商、招標資訊 雙語詞彙對照 政府資訊公開 ISO 認證
無標題文件
:::
基港介紹
港埠設施
港棧動態
航政業務
災害防救
網上申辦
營運統計
民意交流
法規費率
自由貿易港區
下載專區
:::           Update  2008/07/23

消費者資訊與客輪船期  
 

      遊艇活動資訊 遊艇活動資訊

      基隆港務局轄區客船及載客小船公開資訊 基隆港務局轄區客船及載客小船公開資訊     

一、國際航線 當月最新航期表   當年不定期郵輪船期表  97年至99年預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抵港郵輪最新船期


flash
天秤星號客輪(42,285總噸,載客1,954人)
處女星號客輪(75,338總噸,載客2,475人)

1、 天秤星號2008年4月11開始營運,航程如下:
 (1)基隆- 石垣島-那霸-基隆。
 (2)基隆-那霸-基隆。
 (3)基隆- 宮古島
-那霸-基隆。
 (4)基隆- 石垣島-基隆。
 (5)基隆-日本嶼那國島-基隆。
 (6)基隆-澎湖-日本嶼那國島-基隆。

 (7)基隆-花蓮-
石垣島(日本嶼那國島)-基隆。

2、 處女星號客輪2008年4月5日、6月27日、8月1日、9月26日共4航次,
   航行基隆-香港。

3、訂票:請洽麗星旅行社,電話:(02)2731-0808。

4、新加坡商孋星有限公司在台代理:
   威爾森通運股份有限公司,電話:(02)2422-8273


飛龍輪(16,494總噸,載客250人)、飛龍21(14,700總噸、載客272人)
***97年6月1日起暫停營運****

基隆-琉球定期客貨輪,靠泊東 二碼頭。

1. 船票預售:
 (1)船舶開航前一日前,可向船公司以電話或傳真預約船票。
   在台總代理:永安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
         TEL:(02)2771-5911~7(七線)

         FAX:(02)2771-5918
         地 址:台北市仁愛路3段11號1樓

   港口代理:南昌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
        TEL:(02)2424-8151~5(五線)
        FAX:(02)2424-8274
        地址:基隆市孝三路81號7樓

  (2) 電話預約船票,須報知姓名(與護照同)、護照號碼 。

  (3) 傳真預約船票,須檢附護照影本(有照片頁面)

2. 取票手續 :
  (1) 於開航當日中午12時以後,須向船公司電話確認,船舶有無開航。

  (2) 於開航前3小時(約P.M 19:00)須至基隆港務局大樓二樓旅客服務所櫃台
    辦理報到(CHECK IN)。
  (3) 經船公司(南昌)人員核對證照無誤後,即可核發船票登輪。

3. 訂位變動 :
  訂位確認後,如因個人因素,擬取消訂位時,則須收取票價的三成費用費用:如因天候因素延期開 航,而取消訂位時,則全額退還費用。

4、運送人:有村產業株式會社(ARIMURA SANGYO KABUSHIKI KAISHA)


二、國內航線 當月最新航期表

臺馬輪(5,039總噸,載客500人)

基隆-馬祖航線定期客貨輪,靠泊基隆西二碼頭、南竿福澳碼頭、東引中柱碼頭
船 東:福建省連江縣政府
營運人:新華航業股份有限公司

台馬輪船期快訊、劃位、補位及票價詳細資訊,
請洽 營運人:新華航業股份有限公司


flash

1、乘船時務必攜帶身分證或駕照。
2、半票:三至未滿十二歲兒童、滿六十五歲老人、殘障。
3、未滿三歲之兒童需購買保險票五十元(請備戶口名簿影本)。
4.、各型車輛請備妥行車執照在購票窗口購買車輛票。


臺華輪(8,134總噸,載客1,150人)
高雄-馬公航線,定期RO-RO客貨船,靠泊高雄新濱碼頭,馬公商港一號碼頭

船期、船票詳洽:台灣航業公司
(http://www.taiwanline.com.tw/)

合富快輪(3,178總噸,載客442人)
基隆-馬祖客輪,運送官兵為主
軍人搭乘請洽:金航海運公司基隆分公司(02)24251562



三、 本局旅客服務所服務項目

1.船期預報
2.詢問
3.廣播
4.外幣兌換

四、 本局旅客服務所收費項目

1.旅客服務費166元(自97年6月1日起每人減收126元,試辦1年)-由出境旅客
 負擔。
2.旅客橋使用費及拆裝旅客橋費用-由船公司負擔。


五、船公司業務權責

1.船票預售 2.票價釐訂 3.航程安排 4.安全宣導 5.收費項目 6.運送契約 7.特定事項


六、旅客應注意事項及消費糾紛之處理

1、旅客對船公司之收費項目、運送契約、特定事項等應詳加瞭解,以避免權益
   受損,發生訴訟爭議。
2、依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第43條規定,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
   費爭議時,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、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,未獲妥適處理
   時,得向直轄市、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。
3、本局依據「
客船乘客與運送人糾紛調處程序」處理客船上旅客與運送人間之
   運送糾紛。

4、
基隆港務局 維護船舶安全免付費專線:0800-306-333
   各縣市消保專線:1950

 

2006 © 基隆港務局 All rights reserved.  建議瀏覽:800*600
地址:基隆市中正區20202中正路1號 總機:(02)24206100 緊急聯絡中心:(02)24206263